陈之方,舒州(今安徽潜山)人。
神宗熙宁六年(一○七三)知英州唅光县,改清远县(清光绪《清远县志》卷九)。
元丰八年,为礼部贡院点校试官,开宝寺失火,礼部贡院寓于寺,被焚死。
事见《宋史》卷六三《五行志》。

生卒年:?-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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