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娃行 其二

玉颜婷婷阶下立。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介绍

《李娃行 其二》是唐代著名诗人元稹创作的一首乐府诗。这首诗作于元和九年(公元814年),当时诗人元稹正在任监察御史,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汧国夫人李娃撰写了一篇《李娃传》,以记录这位倡女与士人的传奇故事。下面将详细介绍这首诗的内容:

  1. 诗歌原文
    玉颜婷婷阶下立,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其一上阳白发人。天宝年中花鸟使,撩花狎鸟含春思。满怀墨诏求嫔御,走上高楼半酣醉。醉酣直入卿士家,闺闱不得偷回避。

  2. 诗歌背景
    《李娃行 其二》创作于唐玄宗时期的天宝年间。当时的长安是文化与艺术的集散地,各种文学作品在此流传甚广,包括诗词歌赋、戏剧杂剧等。元稹作为一名监察御史,有机会接触到许多关于李娃的故事和传说,这些故事可能来源于民间或文人间的口耳相传。元稹将这些故事记录下来,形成了这篇脍炙人口的乐府诗。

  3. 诗歌鉴赏
    这首诗通过简洁有力的语言,生动描绘了李娃的形象和她与荥阳公子之间的爱情故事。诗中的“玉颜婷婷”形容李娃容貌出众,而“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其一”则透露出这首诗是受到唐代另一位著名诗人李贺的影响。整首诗情感真挚,语言优美,展现了唐代诗歌的辉煌成就。

《李娃行其二》不仅作为文学作品被人们所熟知,更因其背后的历史文化价值而被后人传颂。它不仅是对李娃这一人物的赞美,更是对当时社会风貌的一种反映。通过对这首诗的学习,可以更好地了解唐代的文化和社会背景,感受那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