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草歌三十九首 其三十二 白珠草

大道与仙同,须向草中功。
金石能飞走,灵草自相通。
但依真仙草,制向铅汞中。
欲得金丹就,采取草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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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灵草歌三十九首·其三十二》是唐代诗人元稹的一首七言绝句。这首诗的创作背景是在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年)至长庆四年(824年),即元稹在长安担任工部侍郎时,他因直言敢谏而得罪了宦官、藩镇,被贬为同州(今陕西大荔)刺史,后又被调任江陵(今湖北荆州)司马。此期所作多反映他对当时政治腐败、藩镇割据以及宦官专权的忧虑和不满。

以下是这首诗:

白珠草生幽谷深,
绿苔覆地无人采。
独有青鸾飞上阶,
衔得珠来献天子。

这首诗描绘了一幅宁静美丽的自然画面:在幽静的山间小谷中生长着一株洁白如玉的白珠草;绿色的苔藓铺满了大地,却无人前来采摘。然而,在这寂静之中,一只青色的鸾鸟却飞上了台阶,叼来一颗珍珠献给了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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