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刑弼教佐雍熙,千载嘉谟仰士师。
故里凄凉遗旧冢,穹碑剥落倚荒祠。
虞廷法立人无犯,后世民生伪益滋。
庙貌幸存神未泯,赓歌犹得想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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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刑弼教佐雍熙,千载嘉谟仰士师。
故里凄凉遗旧冢,穹碑剥落倚荒祠。
虞廷法立人无犯,后世民生伪益滋。
庙貌幸存神未泯,赓歌犹得想当时。
《过皋陶庙》是明代诗人于谦所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此诗不仅展现了作者对历史人物皋陶的缅怀及对社会现实的深刻反思,同时也反映了作者本人的政治理念和社会责任感。下面将围绕这首诗展开详细介绍:
作者简介: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浙江杭州钱塘县(今浙江省杭州市)人。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他因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被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后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再起为兵部侍郎,土木之变后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在关键时刻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击退瓦剌兵。
诗歌原文:
明刑弼教佐雍熙,千载嘉谟仰士师。
故里凄凉遗旧冢,穹碑剥落倚荒祠。
虞廷法立人无犯,后世民生伪益滋。
庙貌幸存神未泯,赓歌犹得想当时。
诗歌翻译:通过这首简短的诗,读者可以理解到,于谦通过回顾历史上的皋陶,表达出对法治和正义的坚守。同时,他也通过对古代法律的回顾,批判了现代社会中一些不良的现象,如欺诈和虚伪的增加。
诗歌注释:
《过皋陶庙》不仅是一首诗,更是一种文化的象征和历史的传承。它让我们思考如何以法治国,如何以诚信为本,如何在现代社会中保持道德的底线和精神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