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府元父母七十一

桃花无恙讼庭春,鹤发交辉过七旬。
单父能谐琴底意,莱芜不厌釜中尘。
棠云一供神明宰,菽水双为底豫人。
试欲添筹何所证,唐生占相久如神。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介绍

《唐明府元父母七十一》是明代诗人王世贞创作的一首诗,表达了对人生、时间流逝的感慨以及对亲友的思念之情。以下是对该诗的详细介绍:

  1. 作者简介:王世贞(1526年—1590年),字元美,号凤洲,又号弇州山人,明代著名文学家、史学家。他是明代“后七子”之一,与杨慎、徐中行并称“三才子”。王世贞在文学创作上有着丰富的成果,他的诗歌多关注历史、哲学和人生哲理,展现了深厚的文学底蕴和独特的艺术风格。
  2. 诗作原文:桃花无恙讼庭春,鹤发交辉过七旬。单父能谐琴底意,莱芜不厌釜中尘。棠云一供神明宰,菽水双为底豫人。试欲添筹何所证,唐生占相久如神。
  3. 诗歌鉴赏:这首诗通过对春天庭前桃花的描写,传达出了诗人对自然美景的赞美和对生命的感慨。同时,通过“鹤发交辉”、“单父能谐琴底意”等诗句,诗人表达了对亲友间深厚情感的怀念。而“棠云一供神明宰”以及“菽水双为底豫人”,则反映了诗人对家庭责任的承担和对亲情的重视。整体而言,这首诗语言简练而内涵丰富,充满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和浓厚的情感色彩。

《唐明府元父母七十一》不仅体现了王世贞作为诗人的文学才华,也揭示了他对于生命、友情和历史的深刻理解和感悟。这首诗不仅是王世贞文学作品中的佳作,也是中华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