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得清白遗后寿曹时中宪副

东家归人买田地,西家归人置歌妓。
先生亦是归来人,完名怕着黄金累。
教儿但守旧茅堂,鬼瞰不能低可住。
先生高寿却瞰人,东田不存西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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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分得清白遗后寿曹时中宪副》是清代诗人张维屏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全诗共四句,前两句写曹时中死后,其子曹继光将父亲的家产全部捐给官府。第三、第四句则写曹时中生前为国为民而努力奋斗。

作品原文

分得清白遗后寿曹时中宪副
分得清平遗后寿曹时中宪副,
子孙无愧在人间。
心忧天下人忧患,身任朝廷吏冗官。
捐去家财皆为国,留来社稷亦难安。

作品注释

  1. 分:指将财产分给后代。
  2. 遗后寿曹时中宪副:意思是死后留给曹时中的儿子继承其遗志和地位。
  3. 子孙无愧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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