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萃天灵,耿耿终未死。
惟人自昏浊,此水本清泚。
不戕羞恶根,自解嗔汝尔。
寄语往来人,冥冥有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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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萃天灵,耿耿终未死。
惟人自昏浊,此水本清泚。
不戕羞恶根,自解嗔汝尔。
寄语往来人,冥冥有神鬼。
《经贪泉和石斋》是明代诗人林光的一首作品。林光,字缉熙,号南川,是明东莞人。他成化元年(1465年)中举人,后成为陈献章的高徒,并以其精湛的学问受到推崇。林光的文学造诣不仅体现在他的诗歌创作上,也反映在他与当时著名学者陈献章的关系之中。
《经贪泉和石斋》这首诗作于明成化年间,是林光对“贪泉”这一地方性概念的艺术化表达。诗中的“一点萃天灵”,象征着作者虽身陷困境但精神不灭。通过对比“唯人自昏浊”和“此水本清泚”,表达了一种超然物外的态度,同时也暗喻了人不应受环境或他人行为的影响。此外,诗中还蕴含着对道德操守的强调和对正义的追求,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批评以及个人的道德理想。
《经贪泉和石斋》不仅是对一个地点的描绘,更是对人生态度和社会理想的深刻体现。它展示了诗人林光对于道德、责任和精神追求的执着,同时也揭示了其文学作品在文化传承与思想启迪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对这首诗及其作者的深入了解,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价值观和人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