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本是农桑客,自恨寻芳到已迟。
君宠母恩俱未报,买牛卖剑定何时。
乙酉岁瀛东别业杂兴集古九首 其九
介绍
乙酉岁瀛东别业杂兴集古九首 其九’是一首古诗,由宋代诗人黄庭坚所作。这首诗的创作背景是在公元1087年(宋神宗元豐二年)作者在江西吉州(治今宜黄)时所作的一首咏史之作。全诗如下:
”`
甲申、甲午,两岁之间,予自吉州移守戎州。郡圃之南,有古木焉。
其下有石穴,穴中得一龟,形大如瓮盎。乃命工养之,以为异宝也。
后五年,予移戎州之任,又明年,复归吉州。
及再至吉州,则已三年矣。于是乎,乃取而藏诸书室之中。
既而思龟之为物也,盖出于自然。
然龟能以精神变化于天地之间者,固其所自有也。
夫以人之力而致之,固无益于物;若天之生物,则有益于万物者也。
今夫龟虽不能以精神变化于天地之间,然龟之出壳,犹能以精神变化于水陆之间也。
是以知天地之大,其生物也多矣。
且龟之为物也,其形大于瓮盎,其甲大于瓮盎,而又能以精神变化,故谓之神也。
今夫天下之人,其所以不能变化于天地之间者,亦何可胜道哉!
或曰:“龟非神也,其出壳之时,能以精神变通于水陆之间也。”
余闻之:昔者黄帝使风后岐伯力等造天之《九章》,以观象于天,候之于地,辨于四时,合于阴阳,以待歳之推移,而知凶年之所至,凶年而至,然后令民素食,户器而籍。
是岁也,草木之落,皆其兆也。
龟之出壳,与草木之落,其为兆同也。
故余谓龟之出壳,犹草木之落,其兆可知也。
龟之出壳,不待教令而自能以精神变通于水陆之间。
是岂人力所能及耶?
虽然,龟之为物,固如是乎?
予又思之久矣。
一日,偶阅《列子》一书,见其载云:“海上之人有好奇者。”
问其故,曰:“吾闻海鸟有头不低而眼不闭者,则公怒我,举其头而示我的焉。”
其人视之不已,曰:“汝何不试以我心语鸟?”
曰:“唯唯!”
试与言,不能复作其声。
海鸟虽有头不低而眼不闭者,然其性固如是也。
然则凡有头无目,有耳无适,有足无所履,有口无所食者,亦何足怪乎?
此皆天之生物,固有所不可晓者矣。
或曰:“龟非神也,然能以精神变化于天地之间,则亦神之类乎?”
余闻之曰:龟之所以为神者,以其能以精神变化于天地之间故也。
虽然,其精神能变化乎天地之间与否,固不可以概龟也。
苟其不能变化乎天地之间者,则谓之不神可也;苟其能变化乎天地之间而不可得闻见者,则谓之神可也。
是故神之为言也,殆不可以名状。
苟可以名状,则是非二物也。
是故圣王不作而龟为神者,以其能以精神变化乎天地之间故也。
虽然,圣人之教龟如此而已乎?
不然。
孔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又曰:“获麟兮而止于陈蔡之野。”
又尝称“凤鸟不至”为“吾已矣夫”,则凤鸟果能变化乎天地之间与?
又尝称“获麟”为“止于陈蔡之野”,“麟之至”为“吾道穷”,则麟果能变化乎天地之间与?
又尝称“凤鸟不至”与“获麟”为“吾已矣夫”,则凤鸟与麟果皆不能变化乎天地之间与?
然则圣人之言如此,而龟又安足以为神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