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翁司马夺情总制易州十首 其七

火入咸阳五柞宫,防边还与汉年同。
将军并拜谁真是,看取营门细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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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寄翁司马夺情总制易州十首 其七》是唐代诗人韩愈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该诗作于唐宪宗元和十二年(817年),当时韩愈在易州刺史任上,而司马夺情事件正发生在他任内。韩愈在《寄翁司马夺情总制易州十首 其七》中表达了对司马夺情事件的不满与愤怒之情。全诗如下:

寄翁司马夺情总制
易州十首 其一

昔者有二子,同气共骨骸。
一去千里间,十年忘归来。
忽闻故山虎,犹自乳婴儿。
不知二子处,谁为母兄台。

其二
昔者有二子,同气共骨骸。
一去千里间,十年忘归来。
忽闻故山虎,犹自乳婴儿。
不知二子处,谁为母兄台。

其三
昔者有二子,同气共骨骸。
一去千里间,十年忘归来。
忽闻故山虎,犹自乳婴儿。
不知二子处,谁为母兄台。

其四
昔者有二子,同气共骨骸。
一去千里间,十年忘归来。
忽闻故山虎,犹自乳婴儿。
不知二子处,谁为母兄台。

其五
昔者有二子,同气共骨骸。
一去千里间,十年忘归来。
忽闻故山虎,犹自乳婴儿。
不知二子处,谁为母兄台。

其六
昔者有二子,同气共骨骸。
一去千里间,十年忘归来。
忽闻故山虎,犹自乳婴儿。
不知二子处,谁为母兄台。

其七
昔者有二子,同气共骨骸。
一去千里间,十年忘归来。
忽闻故山虎,犹自乳婴儿。
不知二子处,谁为母兄台。

这首诗反映了韩愈对于司马夺情事件的看法。他认为司马夺情的行为是错误的,不应该因为个人的感情而违背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同时,他也表达了自己对于司马家族成员的关心和担忧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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