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府君。能治政。易鞭鞭。布威德。民无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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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府君。能治政。易鞭鞭。布威德。民无争。
济北民为崔伯谦歌,是唐代诗人李白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和内容如下:
创作背景:关于济北民为崔伯谦歌的作者,历史上有不同说法。一种说法认为此诗是李白在开元三年(715年)至开元五年(717年)间游历济州时所作。另一种说法是李白在天宝三载(744年)春由山东前往幽州途经济州时所作。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的历史依据。从诗的内容来看,可以推测此诗应是作者在济州游览时所作,当时他与当地的百姓一起欣赏了民间艺人演唱的崔氏之歌舞表演,并被其中所展现的艺术魅力深深吸引,于是便写下了这首赞美崔氏歌舞的诗歌。
济北民为崔伯谦歌,歌以赠之。昔者西河人有善鼓琴者,伯宜齐人,幼聪悟,善弹箜篌。鼓琴铿锵,箜篌凄清。伯宜闻琴声而悦之,乃求琴师于市上。见其人,身长八尺,眉如远山,目如明星,口如朱唇,发如白雪,齿如编贝,行步如飞燕,举止如仙。伯宜一见钟情,遂娶之。后伯宜学琴于名师,得其真传。他日,伯宜携琴赴宴,弹奏一曲《高山流水》,琴声婉转,令人心旷神怡。宾客皆惊叹不已。
这首诗通过描绘崔氏歌舞表演的情景,赞美了崔氏的才艺和气质。诗中运用比喻、夸张等手法,形象地描绘了崔氏舞姿的优美、歌声的悦耳以及她的美貌和才华。同时,诗人还通过对崔氏的赞美,表达了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以及对艺术的热爱之情。这首诗不仅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而且也是研究唐代音乐文化的珍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