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二十四移家之江州

烟尘犹满目,歧路易沾衣。
逋客多南渡,征鸿自北飞。
九江春草绿,千里暮潮归。
别后难相访,全家隐钓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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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送李十四至江陵》是唐代诗人杜甫创作的一首诗,此诗作于公元765年(唐肃宗上元二年)秋,当时杜甫在湖北公安县。全诗共八句四十八字,写的是一个朋友即将搬家离开荆州前往江南的江陵去赴任的地方官职。

这首诗中,“送李二十四移家之江州”是诗人对友人李十四将要搬迁到江陵(今属湖北省)的消息表达出的一种关切之情。这是一首送别诗,也是杜甫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表达了他对朋友的关心和祝福之意。
在诗歌里,“送李十四至江陵”的意思是“把李十四送到江陵去”,这里的“江陵”是唐代的一个地方名城,在今天的湖北省荆州市境内。

这首诗通过描述友人即将搬家的情景,传达出诗人对好友的一份深情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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