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一何如念一中,念中便是适朋从。
若言不著丝毫后,天理昭昭只大公。
再赠李朝芳还潮阳兼简薛竹居连珠吟
主一何如念一中,念中便是适朋从。
若言不著丝毫后,天理昭昭只大公。
注释:在追求一的极致中,不如追求中道更为恰当。只有遵循中庸之道,才能与朋友相处融洽无间。如果认为不留下任何痕迹才算是至纯至善,那么这种至纯至善的天性就是至大至公的天理。
赏析:这首诗是苏轼对好友李朝芳的赠别诗,表达了他对朋友的祝福和期望。整首诗语言简洁明了,寓意深刻,既抒发了作者对友情的珍视,也表达了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