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浙江临海人,字新甫,号敬所。
嘉靖二十三年进士。
授刑部主事,擢江西提学副使,修白鹿洞书院,引诸生讲司其中。
后任右副都御史、漕运总督,疏请复海运,未果。
进刑部左侍郎,以京察拾遗罢归。
诗文俱佳,自谓得初唐神韵。
有《海运详考》、《海运志》、《漕抚奏议》及《敬所文集》。

生卒年:1523-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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