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江西泰和人,字用之。
洪武末举人。
以才荐,知四会县。
后历阳江,阳春诸县,皆以廉能称。
永乐元年召与修《太祖实录》。
书成,擢修撰。
又代郑赐为《永乐大典》总裁。
十五年帝至北京,太子监国,留辅太子。
寻有人诬太子擅宥罪人,牵连及潜。
下狱被杀。
有《泊庵集》。

生卒年:1366-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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