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去年十四五,事师受《易》,师数谏正去,去益大,逐之。内史请以为掾,师数令内史禁切王家。去使奴杀师父子,不发觉。后去数置酒,令倡俳裸戏坐中以为乐。相彊劾系倡,阑入殿门,奏状。事下考案,倡辞,本为王教修靡夫人望卿弟都歌舞。使者召望卿、都,去对“皆淫乱自杀”。会赦不治。望卿前亨煮,即取他死人与都死并付其母。母曰:“都是,望卿非也。”数号哭求死,昭信令奴杀之。奴得,辞服。本始三年,相内史奏状,具言赦前所犯。天子遣大鸿胪、丞相长史、御史丞、廷尉正杂治巨鹿诏狱,奏请逮捕去后昭信。制曰:“王后昭信、诸姬奴婢证者皆下狱。”辞服。有司复请诛王。制曰:“与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议。”议者皆以为去悖虐,听后昭信谗言,燔烧亨煮,生割剥人,距师之谏,杀其父子。凡杀无辜十六人,至一家母子三人,逆节绝理。其十五人在赦前,大恶仍重,当伏显戮以示众。制曰:“朕不忍致王于法,议其罚。”有司请废勿王,与妻子徙上庸。奏可。与汤沐邑百户。去道自杀,昭信弃市。

《汉书·景十三王传》是班固所著的一篇历史文献,记载了汉景帝刘启的十三个封为王的儿子及其后代的历史。以下是对这首诗的分析:

  1. 诗句释义
  • “初”:表示这是开始的意思。
  • “去年”:指过去某个年份。
  • “事师”:学习并尊敬老师。
  • “《易》”:指的是《周易》,一种古代哲学著作。
  • “数谏正去”:多次劝谏但被赶走。
  • “逐之”:驱逐他们。
  • “内史请以为掾”:内史请求让他担任属吏。
  • “数令内史禁切王家”:多次命令内史严格处理王国的事情。
  • “逐之”:再次驱逐他们。
  • “内史请以为掾”:内史请求让他担任属吏。
  • “事师数谏正去”:多次劝谏但被赶走。
  • “去益大,逐之”:离去越来越大,被驱逐。
  • “使奴杀师父子”:让奴仆杀死师父的儿子。
  • “不发觉”:没有被发现。
  • “后去数置酒”:后来去多次置办酒宴。
  • “令倡俳裸戏坐中以为乐”:让歌女和滑稽演员在宴会上裸体表演以取悦宾客。
  • “相彊劾系倡,阑入殿门”:丞相强迫逮捕唱歌的人,闯进殿门。
  • “奏状”:向朝廷上奏状告此事。
  • “望卿、都”:指赵敬肃王彭祖和中山靖王胜。
  • “会赦不治”:得到赦免,没有被处罚。
  • “望卿前亨煮,即取他死人与都死并付其母”:赵敬肃王彭祖曾先被烹煮,然后取其他死者的尸体与其母亲合葬。
  • “昭信令奴杀之”:昭信令的奴仆杀了她。
  • “望卿弃市”:赵敬肃王彭祖被弃市处死。
  • “昭信弃市”:昭信被弃市处决。
  • “与汤沐邑百户”:赐给汤沐邑一百户作为食邑。
  • “道自杀”:在路上自杀。
  • “昭信弃市”:昭信被弃市处决。
  • “与妻子徙上庸”:与妻子儿女一起迁徙到上庸。
  • “奏可”:奏报获得批准。
  • “有司请废勿王,与妻子徙上庸”:有司请废黜他,与妻子儿女迁徙到上庸。
  • “与汤沐邑百户”:赐给汤沐邑一百户作为食邑。
  • “道自杀,昭信弃市”:在逃亡的路上自杀,昭信被弃市处决。
  • “有司复请诛王”:有司又请求诛杀诸侯王。
  1. 注释分析
  • “始”:表示这是故事的开篇。
  • “去事师”:指离开老师。
  • “数谏正去”:多次劝谏被赶走。
  • “遂绝”:断绝关系。
  • “去益大”:离去越来越大。
  • “逐之”:驱逐他们。
  1. 关键词注释
  • 在本诗中,多个关键词如“去”、“逐之”、“王”、“奴隶”等都有重要的含义和历史背景。例如,“去”可能表示某种行为或事件的终结,“逐之”则暗示着强烈的冲突和惩罚。
  • “王”,在古代汉语中通常指代诸侯王,本诗中提及的几位诸侯王,包括赵敬肃王、中山靖王等,都是汉朝时期的诸侯王,他们的事迹在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 “奴隶”在此诗中出现了两次,分别对应了不同的人物和行为。第一次出现在描述赵敬肃王彭祖被烹煮的场景中,第二次出现在描述某人因奴隶的行为而被处决的情况中。这种对比强调了奴隶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低下以及其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

可以了解到汉代诸侯王的一些情况和历史背景,同时也能够感受到古代社会的动荡和权力斗争的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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