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监,一人。秘书丞,一人。秘书郎,四人。汉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皇甫规与张奂书云“从兄秘书它何动静”是也。应劭《汉官》曰“秘书监一人,六百石”后省。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秘书丞。秘书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后欲以何桢为秘书丞,而秘书先自有丞,乃以桢为秘书右丞。后省。掌艺文图籍。《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即其任也。汉西京图籍所藏,有天府、石渠、兰台、石室、延阁、广内之府是也。东京图书在东观。晋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监,谓丞为中书秘书丞。惠帝复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周世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即其任也。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著作东观,撰述国史。著作之名,自此始也。魏世隶中书。晋武世,缪征为中书著作郎。元康中,改隶秘书,后别自为省,而犹隶秘书。著作郎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晋制,著作佐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宋氏初,国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遂替矣。
诗句逐句释义及译文
- “秘书监,一人”:此处描述的是古代官位制度,其中“秘书监”是管理书籍和文献的官员,“一人”表示该职位仅有一人担任。
- “秘书丞,一人”:与秘书监类似,这里的“秘书丞”也是负责管理书籍和文献的官员,也是一人担任。
- “秘书郎,四人”:这里的“秘书郎”是次于“尚书郎”的高级官职,共有四人担任。
- “汉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指的是汉代时期,为了管理和整理大量的文献资料,特设立了“秘书监”这一官职,始于东汉皇帝汉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65年)。
- “皇甫规与张奂书云’从兄秘书它何动静’是也”:这是描述历史人物皇甫规和张奂之间的通信内容,表明他们二人在书信中提到了“从兄”的秘书监(即当时的“秘书监”)及其事务。
- “应劭《汉官》曰‘秘书监一人,六百石’后省”:应劭在《汉官》中记载,当时“秘书监”的职位虽然只有一人,但属于高级别的职位,俸禄为六百石。不过后来有所简化。
- “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秘书丞”:这里提到了三国时期魏国的事情。曹操作为魏王时,设置了“秘书令”和“秘书丞”两个职位来管理文书工作。
- “秘书典尚书奏事”:说明在魏晋时期,“秘书”一职主要负责记录和传达皇帝的诏令及大臣的建议等,相当于现代政府的秘书处。
- “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提到在曹丕成为魏国第一位皇帝后,即文帝黄初元年(220年),他设立了“中书令”,专门负责尚书台的文书处理工作,而将原来的“秘书令”(即“秘书监”)改为监督性质的“秘书监”。
- “后欲以何桢为秘书丞,而秘书先自有丞,乃以桢为秘书右丞。”:这里讲述的是晋朝的一个轶事。当时有人提议让何桢担任“秘阁丞”,但由于“秘阁”已有丞的职位,所以最终决定让何桢担任“秘书右丞”。
- “掌艺文图籍”:这个短语意味着管理文学和文献资料,类似于现代的图书馆或档案馆。
- “《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即其任也。”:引用《周礼》中的“外史”职务,其职责包括记录和保存全国各地的地理情况和上古至夏禹时期的历史文献,这反映了古代文献管理的职责。
- “汉西京图籍所藏,有天府、石渠、兰台、石室、延阁、广内之府是也”:描述了汉朝时期皇家图书馆收藏丰富,其中包括位于长安的四座重要藏书建筑,即“天府”、“石渠”、“兰台”、“石室”,以及延阁和广内等地方。
- “东京图书在东观”:指东汉时期,洛阳东观设有专门的图书馆,存放着丰富的图书资料。
- “晋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监,谓丞为中书秘书丞”:晋朝时期,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将“秘书监”与“中书监”合并,并且将“秘书监”的名称简化,同时任命原“中书秘书丞”为“中书秘书丞”。
- “惠帝复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晋惠帝时,为了继续维护和整理文化资源,增设了“著作郎”一名官员,并配有八名助手,协助完成国史的编纂工作。
- “周世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即其任也”:这句话出自《周官》,指的是周朝的官职体系中,负责记录政事的是左史,负责撰写言论的是右史,二者都承担重要的职责。
- “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著作东观,撰述国史。著作之名,自此始也。”:东汉时期,图书集中在洛阳的东观藏书阁,因此很多知名学者在那里进行著述和编撰国家大典,这也标志着“著作”一词开始被广泛使用,用来指代官方的史书编纂活动。
- “魏世隶中书”: 到了北魏时期,官职体系仍然沿用魏晋的体制,但隶属于中书省。
- “晋武世,缪征为中书著作郎”:晋武帝时期,缪征被任命为“中书著作郎”。
- “元康中,改隶秘书,后别自为省,而犹隶秘书”:在西晋时期,由于政治需要,官职曾一度更改归属,后来在元康年间重新划分,成立了一个单独的部门,但仍归“秘书省”管辖。
- “著作郎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在这里提到了“著作郎”这个职称,被称为“大著作”,专职负责史书的编撰工作,显示了古代对于专业史学工作者的重视和依赖。
- “晋制,著作佐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晋朝规定,一旦有新上任的“著作佐郎”,就必须编写关于前一任官员——即前任官员的传记,以展示他们的政绩与贡献。
- “宋氏初,国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遂替矣”:宋朝建立之初,由于缺乏经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编写习惯。直到宋朝初年,才建立了这种制度。《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中提到:“先主……与亮情好日密。前连遣辛毗诣丞相……亮知先主欲用己,因表亮相衔可备豫不虞。”这段文字描绘了刘备与诸葛亮之间深厚的个人关系和相互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