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之敕谥村,简斋致公辅。
未必画惭诗,只为遇不遇。

【注释】

补之:唐玄宗李隆基的第十子,名隆范。敕谥村:皇帝下令给大臣加封号的谥号,叫”敕谥村”。简斋:苏轼自号。致:得到的意思。公辅:宰相。未必画惭诗:未必是画家画得不好,而是诗人自己觉得比不上。遇不遇:是否遇到合适的机遇。

【赏析】

苏轼的这首诗作于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时年45岁,在黄州(今属湖北黄冈)任团练副使。这一年的春天,苏轼在东坡雪堂中见到一株奇花,其枝干屈曲如龙蛇蜿蜒,花瓣如霜雪一般洁白,香气四溢,遂命其为“墨梅”。此诗即是记写他在雪堂见到这株梅花的情景。

首句”补之敕谥村,简斋致公辅”,说的是诗人对这位朝廷大臣的称颂。苏轼曾被封为端明殿学士、礼部尚书等职,他的字叫”子瞻”,所以人们称他为”子瞻学士”。”补之”就是这位学士的名字。”敕谥村”,即皇帝赐给这位学士的封爵。苏轼在这里称赞这位大臣的德行和才能,认为他是国家的栋梁。

第二句”未必画惭诗,只为遇不遇”,说的是诗人对于这位大臣的人格的评价。诗人认为这位大臣并非是因为自己的画技不如别人而感到惭愧,而是因为他没有得到适当的机遇,所以才会如此郁郁寡欢。诗人在这里表达了他对这位大臣的同情和理解。

这首诗通过对一位大臣的描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不平,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对人才被埋没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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