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公字偶相同,我屋公墩在眼中。
公去我来墩属我,不应墩姓尚随公。
释义:
谢安(320—407),字安石,东晋名士、政治家、军事家。他与桓温、谢万并称“三谢”。公元371年(建元元年)冬,桓温起兵北伐,次年正月,在淝水之战中大破苻坚。此后,桓温专擅朝政,引起朝廷内外的强烈不满。谢安以“不欲令王公诸君常劳”为由,请求解除自己的职务,于是被调任为扬州刺史。谢安在任内,对政治上的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坚决要求罢免一些奸佞小人。他劝谏孝武帝不要听信谗言,说:“陛下若远佞人,则大臣得尽其诚。”他反对朝廷大兴土木、修建宫殿和园林,认为这样会加重百姓的负担。谢安还主张“存抚边民”,发展农业生产,加强军备。
这首诗是写于谢安卸任扬州刺史时,诗中通过咏物来抒发了诗人辞官后的心情。
译文:
我的名字和您一样,您的屋子在我的眼里。
您离开后我接替了屋子属于我,不应该屋子姓仍随您。
赏析:
这是一首咏物诗。诗人巧妙地把谢安比作一个“屋子”,把谢安比作屋主。谢安是扬州刺史,他的府署自然是这个“屋子”;而诗人自己,则是这个“屋子”的主人。“我名公字偶相同,我屋公墩在眼中”,诗人自谦地把自己的官职与谢安相比,说自己只是“屋子”的主人,而不是“屋子”。但紧接着的一联“公去我来墩属我,不应墩姓尚随公”,又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当谢安离任之后,他就取代了谢安的地位,成为这“屋子”的主人;而那“屋子”姓的延续,却并不随着“屋子”主人的更迭而改变,它依然姓谢,依然姓谢。
全诗用词简练,意蕴丰富,构思巧妙,耐人寻味。诗人以咏物寓志,表达了自己辞官的心情。
名家点评
明胡震亨《唐音癸签》:五言绝句,此格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