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间豪相焰光身,事见争如理见亲。
事有只因于理有,理慈方便化天人。
一朝大悟俱消却,方得名为无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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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间豪相焰光身,事见争如理见亲。
事有只因于理有,理慈方便化天人。
一朝大悟俱消却,方得名为无事人。
文学作品《偈颂并序 其五十八》是唐朝居遁的作品。在探讨这一作品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它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以及它所包含的文化与哲学意涵。下面对这首诗进行具体介绍:
原文:
眉间豪相焰光身,事见争如理见亲。
事有只因于理有,理慈方便化天人。
一朝大悟俱消却,方得名为无事人。
赏析:
这首诗的意境深远,表达了一种哲理性的思想。诗中的“眉间豪相焰光身”比喻了作者内心的豪情壮志,而“事见争如理见亲”则暗示了真理与实际问题的重要性,强调理解事物的本质往往比表面的争斗更为重要。
诗中的“理慈方便化天人”体现了佛教中慈悲为怀、智慧为用的思想。这不仅是文学上的表达,也是哲学和宗教层面的深刻启示。
结尾部分,“一朝大悟俱消却,方得名为无事人”展现了一种超越世俗烦恼、达到心灵平静的境界,表明只有彻底理解和接受事物的本质,人才能达到真正的自由和平和。
《偈颂并序 其五十八》不仅在文学领域具有重要地位,而且在哲学思想和宗教信仰方面也具有独特的价值。通过对这首诗的学习,人们不仅可以领略到唐代文化的博大精深,还能深入理解人性、自然和社会的深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