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间豪相焰光身,事见争如理见亲。
事有只因于理有,理慈方便化天人。
一朝大悟俱消却,方得名为无事人。
偈颂并序:其五十八
释义:眉毛之间的豪情如同火焰,身姿挺拔如剑。事情的发生与道理的存在并无区别,只要理解得当,就能得到亲和与理解。一旦大悟,所有的烦恼都将消失,那时你将真正地成为无事之人。
译文:
眉间豪情犹如燃烧的火焰般炽热,身姿挺拔如剑,气势磅礴。在面对事情的时候,与其纠结于表面的争执和矛盾,不如深入探究其背后的真相和逻辑。只有当我们真正理解了事情的本质和原因,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获得他人的理解和支持。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深刻的哲理。诗人通过对眉毛、火焰、身姿等形象的描绘,生动地展示了自己豪放的性格和坚定的信念。同时,诗人也强调了理与事的关系,认为只有深入理解事情的本质和原因,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获得他人的理解和支持。这种观点不仅适用于处理人际关系,也适用于解决生活中的种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