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江浙说明公,节钺青冥山万重。
春住钱塘还有脚,新年移得到千峰。
见李察判竹溪四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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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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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李察判竹溪四首》是宋代诗人黄庭坚创作的一组诗,共4首。此组诗以“竹”为线索,通过描写竹子的形态、生长环境以及与人的关系,展现了竹子的独特魅力和作者对自然界的热爱之情。
在第一首中,“见李察判竹溪四首”,其中“见”的意思是看见;“李”是人名;“判”则是判决的意思。所以整句话可以理解为:我看到有人(李)担任了竹溪的法官,这组诗就是围绕着这个场景展开的。
接下来我会逐句介绍每首诗的内容:
- 第一首:“见李察判竹溪四首”,其中“见”的意思是看见;“李”是人名;“判”则是判决的意思。所以整句话可以理解为:我看到有人(李)担任了竹溪的法官,这组诗就是围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