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钟于我何加焉出自《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十节》,万钟于我何加焉的作者是:孟子。
万钟于我何加焉是周代诗人孟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万钟于我何加焉的释义是:这句话出自《孟子·告子上》,意思是“万钟的俸禄对于我来说,还有什么增加的呢?”其中“万钟”是指古代的一种计量单位,比喻极高的官位和丰厚的俸禄。“何加焉”表示疑问,意为“还能有什么增加的呢?”这句话表达了孟子对于物质财富的不重视,强调精神追求和道德修养的重要性。
万钟于我何加焉是周代诗人孟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万钟于我何加焉的拼音读音是:wàn zhōng yú wǒ hé jiā yān。
万钟于我何加焉是《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十节》的第42句。
万钟于我何加焉的上半句是: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万钟于我何加焉的下半句是:为宫室之美。
万钟于我何加焉的全句是: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包含万钟于我何加焉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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