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之以至出自《庄子 · 杂篇 · 说剑》,先之以至的作者是:无名氏。
先之以至是周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先之以至的释义是:先之以至:首先用极至的道术来教导。
先之以至是周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先之以至的拼音读音是:xiān zhī yǐ zhì。
先之以至是《庄子 · 杂篇 · 说剑》的第79句。
先之以至的上半句是:后之以发。
先之以至的下半句是:愿得试之。
先之以至的全句是: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
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
的上一句是: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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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
的下一句是: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设戏请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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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先之以至这句的作品内容:
庄子曰:“请治剑服。”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太子乃与见王,王脱白刃待之。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
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
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
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
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
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设戏请夫子。”
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馀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
庄子曰:“望之久矣。”
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