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物反矣出自《道德经(第六十五章)》,与物反矣的作者是:老子。
与物反矣是周代诗人老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与物反矣的释义是:与物反矣:指顺应事物的自然规律,与之相反相成。
与物反矣是周代诗人老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与物反矣的拼音读音是:yǔ wù fǎn yǐ。
与物反矣是《道德经(第六十五章)》的第17句。
与物反矣的上半句是:远矣。
与物反矣的下半句是:然后乃至大顺。
与物反矣的全句是: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包含与物反矣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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