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不可与俪偕出自《楚辞 · 九辩》,阴阳不可与俪偕的作者是:宋玉。
阴阳不可与俪偕是周代诗人宋玉的作品,风格是:诗。
阴阳不可与俪偕的释义是:阴阳不可与俪偕:指天地之间的阴阳二气不能相互结合匹配。这里的“俪偕”指的是相配、相合。这句话表达了一种无法达到和谐相处的状态。
阴阳不可与俪偕是周代诗人宋玉的作品,风格是:诗。
阴阳不可与俪偕的拼音读音是:yīn yáng bù kě yǔ lì xié。
阴阳不可与俪偕是《楚辞 · 九辩》的第172句。
阴阳不可与俪偕的上半句是:
四时递来而卒岁兮。
阴阳不可与俪偕的下半句是:
白日晼晚其将入兮。
阴阳不可与俪偕的全句是:四时递来而卒岁兮,阴阳不可与俪偕。
四时递来而卒岁兮,阴阳不可与俪偕。
的上一句是:春秋踔踔而日高兮,然惆怅而自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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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递来而卒岁兮,阴阳不可与俪偕。
的下一句是:白日晼晚其将入兮,明月销铄而减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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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阴阳不可与俪偕这句的作品内容:
窃慕诗人之遗风兮,愿托志乎素餐。
蹇充倔而无端兮,泊莽莽而无垠。
无衣裘以御冬兮,恐溘死不得见乎阳春。
靓杪秋之遥夜兮,心缭悷而有哀。
春秋踔踔而日高兮,然惆怅而自悲。
四时递来而卒岁兮,阴阳不可与俪偕。
白日晼晚其将入兮,明月销铄而减毁。
岁忽忽而遒尽兮,老冉冉而愈弛。
心摇悦而日幸兮,然怊怅而无冀。
中憯恻之凄怆兮,长太息而增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