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祭三贰出自《天官冢宰第一》,大祭三贰的作者是:周公旦。
大祭三贰是周代诗人周公旦的作品,风格是:文。
大祭三贰的释义是:大祭三贰:指古代举行的一种重要祭祀活动,其中“大祭”指规模宏大的祭祀,“三贰”则可能是指祭祀的对象或仪式中的三个重要部分。具体释义可能因历史背景和文献记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大祭三贰是周代诗人周公旦的作品,风格是:文。
大祭三贰的拼音读音是:dà jì sān èr。
大祭三贰是《天官冢宰第一》的第1176句。
大祭三贰的上半句是:以实八尊。
大祭三贰的下半句是:中祭再贰。
大祭三贰的全句是: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凡为公酒者,亦如之。辨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沈齐。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辨四饮之物:一曰清,二曰医,三曰浆,四曰酏。掌其厚薄之齐,以共王之四饮三酒之馔,及后、世子之饮与其酒。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以实八尊。大祭三贰,中祭再贰,小祭壹贰,皆有酌数。唯齐酒不贰,皆有器量。共宾客之礼酒,共后之致饮于宾客之礼医酏糟,皆使其士奉之。凡王之燕饮酒,共其计,酒正奉之。凡飨士、庶子,飨耆老、孤子,皆共其酒,无酌数。掌酒之赐颁,皆有法以行之。凡有秩酒者,以书契授之。酒正之出,日入其成,月入其要,小宰听之。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饮酒不会。以酒式诛赏。
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凡为公酒者,亦如之。辨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沈齐。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辨四饮之物:一曰清,二曰医,三曰浆,四曰酏。掌其厚薄之齐,以共王之四饮三酒之馔,及后、世子之饮与其酒。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以实八尊。大祭三贰,中祭再贰,小祭壹贰,皆有酌数。唯齐酒不贰,皆有器量。共宾客之礼酒,共后之致饮于宾客之礼医酏糟,皆使其士奉之。凡王之燕饮酒,共其计,酒正奉之。凡飨士、庶子,飨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