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或告之曰出自《今文尚书 · 周书 · 无逸》,厥或告之曰的作者是:无名氏。
厥或告之曰是周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厥或告之曰的释义是:“厥或告之曰”释义为:有人告诉他。
厥或告之曰是周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厥或告之曰的拼音读音是:jué huò gào zhī yuē。
厥或告之曰是《今文尚书 · 周书 · 无逸》的第104句。
厥或告之曰的上半句是:兹四人迪哲。
厥或告之曰的下半句是:小人怨汝詈汝。
厥或告之曰的全句是:周公曰:“呜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时,不啻不敢含怒。此厥不听,人乃或诪张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则信之,则若时,不永念厥辟,不宽绰厥心,乱罚无罪,杀无辜。怨有同,是丛于厥身。”
周公曰:“呜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时,不啻不敢含怒。此厥不听,人乃或诪张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则信之,则若时,不永念厥辟,不宽绰厥心,乱罚无罪,杀无辜。怨有同,是丛于厥身。”
的上一句是:周公曰:“呜呼!我闻曰:‘古之人犹胥训告,胥保惠,胥教诲,民无或胥诪张为幻。’此厥不听,人乃训之,乃变乱先王之正刑,至于小大。民否则厥心违怨,否则厥口诅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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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曰:“呜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时,不啻不敢含怒。此厥不听,人乃或诪张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则信之,则若时,不永念厥辟,不宽绰厥心,乱罚无罪,杀无辜。怨有同,是丛于厥身。”
的下一句是:周公曰:“呜呼!嗣王其监于兹。”。
包含厥或告之曰这句的作品内容:
周公曰:“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相小人,厥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