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出自《地官司徒第二》,祭祀的作者是:周公旦。
祭祀是周代诗人周公旦的作品,风格是:文。
祭祀的释义是:祭祀:对神灵或祖先进行的供奉仪式。
祭祀是周代诗人周公旦的作品,风格是:文。
祭祀的拼音读音是:jì sì。
祭祀是《地官司徒第二》的第2113句。
祭祀的上半句是:

舂人掌共米物。
祭祀的下半句是:共其齍盛之米。
祭祀的全句是: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凡征役之施舍,与其祭祀、饮食、丧纪之禁令,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使各登其乡之众寡、比要,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凡用众庶,则掌其政教与其戒禁,听其辞讼,施其赏罚,诛其犯命者。凡国之大事、致氏、大故、致余子,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职而平其政。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小宾客,令野修道、委积。大军旅,帅其众庶。小军旅,巡役,治其政令。大丧,帅邦役,治其政教。凡建邦国,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凡民讼,以地比正之。地讼,以图正之。岁终,则考其属官之治成而诛赏,令群吏正要会而致事。正岁,则帅其属而观教法之象,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令群吏宪禁令,修法纠职,以待邦治。及大比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众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乡师之职,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以国比之法,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废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纠禁,听其狱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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