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事时同于杀出自《今文尚书 · 周书 · 酒诰》,乃事时同于杀的作者是:无名氏。
乃事时同于杀是周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乃事时同于杀的释义是:“乃事时同于杀”意为:这样处理政事就如同杀人一样。
乃事时同于杀是周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乃事时同于杀的拼音读音是:nǎi shì shí tóng yú shā。
乃事时同于杀是《今文尚书 · 周书 · 酒诰》的第137句。
乃事时同于杀的上半句是:惟我一人弗恤弗蠲。
乃事时同于杀的下半句是:
王曰。
乃事时同于杀的全句是: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
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
的上一句是:予惟曰:“汝劼毖殷献臣、侯、甸、男、卫,矧太史友、内史友、越献臣百宗工,矧惟尔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夫若保,宏父定辟,矧汝,刚制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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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
的下一句是:王曰:“封,汝典听朕毖,勿辩乃司民湎于酒。”。
包含乃事时同于杀这句的作品内容:
小子惟一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酒。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听朕教!尔大克羞耇惟君,尔乃饮食醉饱。丕惟曰尔克永观省,作稽中德,尔尚克羞馈祀。尔乃自介用逸,兹乃允惟王正事之臣。兹亦惟天若元德,永不忘在王家。”
王曰:“封,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故我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