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出自《秋官司寇第五》,玉的作者是:周公旦。
玉是周代诗人周公旦的作品,风格是:文。
玉的释义是:玉:指美玉,比喻美好的品德或事物。
玉是周代诗人周公旦的作品,风格是:文。
玉的拼音读音是:yù。
玉是《秋官司寇第五》的第808句。
玉的上半句是:掌凡金。
玉的下半句是:锡。
玉的全句是:职金,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受其入征者,辨其物之
职金,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受其入征者,辨其物之
的上一句是:司约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治神之约为上,治民之约次之,治地之约次之,治功之约次之,治器之约次之,治挚之约次之。凡大约剂书於宗彝,小约剂书於丹图。若有讼者,则珥而辟藏,其不信者服墨刑。若大乱,则六官辟藏,其不信者杀。司盟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既盟,则贰之。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亦如之。凡民之有约剂者,其贰在司盟。有狱讼者,则使之盟诅。凡盟诅,各以其地域之众庶,共其牲而致焉。既盟,则为司盟共祈酒脯。。
职金,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受其入征者,辨其物之
的下一句是:恶与其数量,楬而玺之。入其金锡于为兵器之府;入其玉石丹青于守藏之府。入其要,掌受士之金罚货罚,入于司兵。旅于上帝,则共其金版。飨诸侯,亦如之。凡国有大故而用金石,则掌其令。。
包含玉这句的作品内容:
方士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月而上狱讼于国,司寇听其成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书其刑杀之成,与其听狱讼者。凡都家之大事聚众庶,则各掌其方之禁令,以时修其县法。若岁终,则省之而诛赏焉,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则主之。讶士掌四方之狱讼,论罪刑于邦国。凡四方之有治於士者造焉,四方有乱狱,则往而成之。邦有宾客,则与行人送逆之。入于国,则为之前驱而辟。野亦如之。居馆,则帅其属而为之跸,诛戮暴客者。客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