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竖子杀雁而烹之出自《庄子 · 外篇 · 山木》,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的作者是:无名氏。
命竖子杀雁而烹之是周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的释义是:命竖子杀雁而烹之:命令童仆杀了一只鹅来烹饪。这里“竖子”指童仆或仆人,“杀雁而烹之”表示将鹅杀死后煮熟。整句描述了主人命令仆人处理食物的情景。
命竖子杀雁而烹之是周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的拼音读音是:mìng shù zi shā yàn ér pēng zhī。
命竖子杀雁而烹之是《庄子 · 外篇 · 山木》的第12句。
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的上半句是:故人喜。
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的下半句是:
竖子请曰。
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的全句是: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
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
的上一句是: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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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
的下一句是:竖子请曰:“其一能鸣,其一不能鸣,请奚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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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命竖子杀雁而烹之这句的作品内容:
庄子行于山
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
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
竖子请曰:“其一能鸣,其一不能鸣,请奚杀?”
主人曰:“杀不能鸣者。”
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
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