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出自《维摩诘经 · 法供养品第十三》,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的作者是:释迦牟尼。
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是周代诗人释迦牟尼的作品,风格是:文。
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的释义是: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指我将会和我的眷属一起供养并服务给这位尊贵的人。这里的“我”通常指的是佛教中的菩萨或佛,而“诸眷属”则是指菩萨或佛的弟子和眷属。这句话表达了菩萨及其眷属对于佛陀或佛教教义的虔诚供奉和服侍态度。
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是周代诗人释迦牟尼的作品,风格是:文。
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的拼音读音是:wǒ dāng yǔ zhū juàn shǔ gōng yǎng gěi shì。
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是《维摩诘经 · 法供养品第十三》的第23句。
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的上半句是:若有受持读诵如说修行者。
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的下半句是:所在聚落城邑。
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的全句是:尔时,释提恒因,于大众中白佛言:‘世尊!我虽从佛及文殊师利闻白千经,未曾闻此不可思议,自在神通,决定实相经典。如我解佛所说义趣,若有众生闻此经法,信解受持读诵之者,必得是法不疑,何况如说修行?斯人则为闭众恶趣开诸善门,常为诸佛之所护念;降伏外学,摧灭魔怨;修治菩提,安处道场;履践如来所行之迹。世尊!若有受持读诵如说修行者,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所在聚落城邑、山林旷野,有是经处,我亦与诸眷属,听受法故共到其所;其未信者,当令生信;其已信者,当为作护。’

尔时,释提恒因,于大众中白佛言:‘世尊!我虽从佛及文殊师利闻白千经,未曾闻此不可思议,自在神通,决定实相经典。如我解佛所说义趣,若有众生闻此经法,信解受持读诵之者,必得是法不疑,何况如说修行?斯人则为闭众恶趣开诸善门,常为诸佛之所护念;降伏外学,摧灭魔怨;修治菩提,安处道场;履践如来所行之迹。世尊!若有受持读诵如说修行者,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所在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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