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吏谨守之出自《晏子春秋 · 内篇 · 谏下第二》,令吏谨守之的作者是:无名氏。
令吏谨守之是周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令吏谨守之的释义是:命令官吏们严谨地守护它。
令吏谨守之是周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令吏谨守之的拼音读音是:lìng lì jǐn shǒu zhī。
令吏谨守之是《晏子春秋 · 内篇 · 谏下第二》的第69句。
令吏谨守之的上半句是:
景公欲杀犯所爱之槐者晏子谏第二
景公有所爱槐。
令吏谨守之的下半句是:植木县之。
令吏谨守之的全句是:景公有所爱槐,令吏谨守之,植木县之,下令曰:“犯槐者刑,伤之者死。”有不闻令,醉而犯之者,公闻之曰:“是先犯我令。”使吏拘之,且加罪焉。其女子往辞晏子之家,托曰:“负廓之民贱妾,请有道于相国,不胜其欲,愿得充数乎下陈。”晏子闻之,笑曰:“婴其淫于色乎?何为老而见奔?虽然,是必有故。”令内之。女子入门,晏子望见之,曰:“怪哉!有深忧。”进而问焉,曰:“所忧何也?”对曰:“君树槐县令,犯之者刑,伤之者死。妾父不仁,不闻令,醉而犯之,吏将加罪焉。妾闻之,明君莅国立政,不损禄,不益刑,又不以私恚害公法,不为禽兽伤人民,不为草木伤禽兽,不为野草伤禾苗。吾君欲以树木之故,杀妾父,孤妾身,此令行于民而法于国矣。虽然,妾闻之,勇士不以众彊凌孤独,明惠之君不拂是以行其所欲,此譬之犹自治鱼鳖者也,去其腥臊者而已。昧墨与人比居庾肆,而教人危坐。今君出令于民,苟可法于国,而善益于后世,则父死亦当矣,妾为之收亦宜矣。甚乎!今之令不然,以树木之故,罪法妾父,妾恐其伤察吏之法,而害明君之义也。邻国闻之,皆谓吾君爱树而贱人,其可乎?愿相国察妾言以裁犯禁者。”
景公有所爱槐,令吏谨守之,植木县之,下令曰:“犯槐者刑,伤之者死。”有不闻令,醉而犯之者,公闻之曰:“是先犯我令。”使吏拘之,且加罪焉。其女子往辞晏子之家,托曰:“负廓之民贱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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