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乃为诗以贻王出自《今文尚书 · 周书 · 金縢》,公乃为诗以贻王的作者是:无名氏。
公乃为诗以贻王是周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公乃为诗以贻王的释义是:君王您就作诗来赠给大王。
公乃为诗以贻王是周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公乃为诗以贻王的拼音读音是:gōng nǎi wèi shī yǐ yí wáng。
公乃为诗以贻王是《今文尚书 · 周书 · 金縢》的第65句。
公乃为诗以贻王的上半句是:于后。
公乃为诗以贻王的下半句是:名之曰。
公乃为诗以贻王的全句是: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公。
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公。
的上一句是:乃卜三龟,一习吉。启籥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公归,乃纳册于金縢之匮中。王翼日乃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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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公。
的下一句是: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二公及王乃问诸史与百执事。对曰:“信。噫!公命我勿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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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公乃为诗以贻王这句的作品内容: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墠。为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
史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