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之兆也出自《孟子 · 第十卷 · 万章下 · 第四节 》,为之兆也的作者是:孟子。
为之兆也是周代诗人孟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为之兆也的释义是:为之兆也:指事情的初步征兆,预兆。
为之兆也是周代诗人孟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为之兆也的拼音读音是:wèi zhī zhào yě。
为之兆也是《孟子 · 第十卷 · 万章下 · 第四节 》的第75句。
为之兆也的上半句是:
曰。
为之兆也的下半句是:兆足以行矣。
为之兆也的全句是:曰:“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后去,是以未尝有所终三年淹也。孔子有见行可之仕,有际可之仕,有公养之仕也。于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于卫灵公,际可之仕也;于卫孝公,公养之仕也。”
曰:“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后去,是以未尝有所终三年淹也。孔子有见行可之仕,有际可之仕,有公养之仕也。于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于卫灵公,际可之仕也;于卫孝公,公养之仕也。”的上一句是:“事道奚猎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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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为之兆也这句的作品内容:
曰:“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曰‘其取诸民之不义也’,而以他辞无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斯孔子受之矣。”
万章曰:“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馈也以礼,斯可受御与?”曰:“不可。康诰曰:‘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诛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于今为烈,如之何其受之?”
曰:“今之诸侯取之于民也,犹御也。苟善其礼际矣,斯君子受之,敢问何说也?”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也。孔子之仕于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猎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
曰:“然则孔子之仕也,非事道与?”曰:“事道也。”
“事道奚猎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