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卫侯于桃丘出自《左传 · 桓公 · 桓公十年》,公会卫侯于桃丘的作者是:左丘明。
公会卫侯于桃丘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公会卫侯于桃丘的释义是:公会卫侯于桃丘:齐桓公在桃丘与卫侯会见。
公会卫侯于桃丘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公会卫侯于桃丘的拼音读音是:gōng huì wèi hóu yú táo qiū。
公会卫侯于桃丘是《左传 · 桓公 · 桓公十年》的第8句。
公会卫侯于桃丘的上半句是:秋。
公会卫侯于桃丘的下半句是:弗遇。
公会卫侯于桃丘的全句是:【经】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经】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的下一句是:【传】十年春,曹桓公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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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公会卫侯于桃丘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经】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