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侯于曹出自《左传 · 桓公 · 桓公十六年 》,卫侯于曹的作者是:左丘明。
卫侯于曹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卫侯于曹的释义是:卫侯于曹:指卫国的国君到曹国去。
卫侯于曹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卫侯于曹的拼音读音是:wèi hóu yú cáo。
卫侯于曹是《左传 · 桓公 · 桓公十六年 》的第5句。
卫侯于曹的上半句是:蔡侯。
卫侯于曹的下半句是:夏四月。
卫侯于曹的全句是:【经】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冬,城向。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经】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冬,城向。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的下一句是:【传】十六年春正月,会于曹,谋伐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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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卫侯于曹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经】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冬,城向。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传】十六年春正月,会于曹,谋伐郑也。
夏,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
冬,城向,书,时也。
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子故怨惠公。
十一月,左公子泄、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