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牲于社出自《左传 · 庄公 · 庄公二十五年 》,用牲于社的作者是:左丘明。
用牲于社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用牲于社的释义是:用牲于社:用牲畜祭祀土地神。
用牲于社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用牲于社的拼音读音是:yòng shēng yú shè。
用牲于社是《左传 · 庄公 · 庄公二十五年 》的第30句。
用牲于社的上半句是:鼓。
用牲于社的下半句是:非常也。
用牲于社的全句是:【经】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伯姬归于杞。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冬,公子友如陈。

【经】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伯姬归于杞。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冬,公子友如陈。 的下一句是:【传】二十五年春,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嘉之,故不名。 。
包含用牲于社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经】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伯姬归于杞。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冬,公子友如陈。
【传】二十五年春,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嘉之,故不名。
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不鼓。
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乃城聚而处之。
冬,晋侯围聚,尽杀群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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