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赦之出自《左传 · 襄公 · 襄公十四年》,乃赦之的作者是:左丘明。
乃赦之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乃赦之的释义是:乃赦之:于是赦免了他。
乃赦之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乃赦之的拼音读音是:nǎi shè zhī。
乃赦之是《左传 · 襄公 · 襄公十四年》的第386句。
乃赦之的上半句是:余狐裘而羔袖。
乃赦之的下半句是:卫人立公孙剽。
乃赦之的全句是:齐人以郲寄卫侯。及其复也,以郲粮归。右宰谷从而逃归,卫人将杀之。辞曰:「余不说初矣,余狐裘而羔袖。」乃赦之。卫人立公孙剽,孙林父、宁殖相之,以听命于诸侯。
齐人以郲寄卫侯。及其复也,以郲粮归。右宰谷从而逃归,卫人将杀之。辞曰:「余不说初矣,余狐裘而羔袖。」乃赦之。卫人立公孙剽,孙林父、宁殖相之,以听命于诸侯。
的上一句是:公使厚成叔吊于卫,曰:「寡君使瘠,闻君不抚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吊?以同盟之故,使瘠敢私于执事曰:『有君不吊,有臣不敏,君不赦宥,臣亦不帅职,增淫发泄,其若之何?』」卫人使大叔仪对曰:「群臣不佞,得罪于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弃之,以为君忧。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吊群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贶。」厚孙归,覆命,语臧武仲曰:「卫君其必归乎!有大叔仪以守,有母弟鱄以出,或抚其内,或营其外,能无归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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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人以郲寄卫侯。及其复也,以郲粮归。右宰谷从而逃归,卫人将杀之。辞曰:「余不说初矣,余狐裘而羔袖。」乃赦之。卫人立公孙剽,孙林父、宁殖相之,以听命于诸侯。
的下一句是:卫侯在郲,臧纥如齐,唁卫侯。与之言,虐。退而告其人曰:「卫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粪土也,亡而不变,何以复国?」子展、子鲜闻之,见臧纥,与之言,道。臧孙说,谓其人曰:「卫君必入。夫二子者,或挽之,或推之,欲无入,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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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献公戒孙文子、宁惠子食,皆服而朝。日旰不召,而射鸿于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