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比私有讨于吴出自《左传 · 襄公 · 襄公十七年 》,皋比私有讨于吴的作者是:左丘明。
皋比私有讨于吴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皋比私有讨于吴的释义是:皋比私有讨于吴:指鲁国向吴国讨要皋比皮,皋比即虎皮,此处指珍贵的虎皮。私有,指私人的财物。讨于吴,即向吴国索取。整句意为鲁国向吴国讨要私人拥有的珍贵虎皮。
皋比私有讨于吴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皋比私有讨于吴的拼音读音是:gāo bǐ sī yǒu tǎo yú wú。
皋比私有讨于吴是《左传 · 襄公 · 襄公十七年 》的第69句。
皋比私有讨于吴的上半句是:贼曰。
皋比私有讨于吴的下半句是:遂幽其妻。
皋比私有讨于吴的全句是:宋华阅卒。华臣弱皋比之室,使贼杀其宰华吴。贼六人以铍杀诸卢门合左师之后。左师惧曰:「老夫无罪。」贼曰:「皋比私有讨于吴。」遂幽其妻,曰:「畀余而大璧!」宋公闻之,曰:「臣也,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乱宋国之政,必逐之!」左师曰:「臣也,亦卿也。大臣不顺,国之耻也。不如盖之。」乃舍之。左师为己短策,苟过华臣之门,必聘。
宋华阅卒。华臣弱皋比之室,使贼杀其宰华吴。贼六人以铍杀诸卢门合左师之后。左师惧曰:「老夫无罪。」贼曰:「皋比私有讨于吴。」遂幽其妻,曰:「畀余而大璧!」宋公闻之,曰:「臣也,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乱宋国之政,必逐之!」左师曰:「臣也,亦卿也。大臣不顺,国之耻也。不如盖之。」乃舍之。左师为己短策,苟过华臣之门,必聘。
的上一句是:冬,邾人伐我南鄙,为齐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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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华阅卒。华臣弱皋比之室,使贼杀其宰华吴。贼六人以铍杀诸卢门合左师之后。左师惧曰:「老夫无罪。」贼曰:「皋比私有讨于吴。」遂幽其妻,曰:「畀余而大璧!」宋公闻之,曰:「臣也,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乱宋国之政,必逐之!」左师曰:「臣也,亦卿也。大臣不顺,国之耻也。不如盖之。」乃舍之。左师为己短策,苟过华臣之门,必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