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失闰矣出自《左传 · 襄公 · 襄公二十七年 》,再失闰矣的作者是:左丘明。
再失闰矣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再失闰矣的释义是:再失闰矣:再次失去时机。
再失闰矣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再失闰矣的拼音读音是:zài shī rùn yǐ。
再失闰矣是《左传 · 襄公 · 襄公二十七年 》的第593句。
再失闰矣的上半句是:司历过也。
再失闰矣的全句是: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 的上一句是:崔氏之乱,申鲜虞来奔,仆赁于野,以丧庄公。冬,楚人召之,遂如楚为右尹。 。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 的下一句是:。
包含再失闰矣这句的作品内容:
宋左师请赏,曰:「请免死之邑。」公与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凡诸侯小国,晋、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靖其国家,以事大国,所以存也。无威则骄,骄则乱生,乱生必灭,所以亡也。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以诬道蔽诸侯,罪莫大焉。纵无大讨,而又求赏,无厌之甚也!」削而投之。左师辞邑。向氏欲攻司城,左师曰:「我将亡,夫子存我,德莫大焉,又可攻乎?」君子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乐喜之谓乎?『何以恤我,我其收之。』向戌之谓乎?」
齐崔杼生成及强而寡。娶东郭姜,生明。东郭姜以孤入,曰棠无咎,与东郭偃相崔氏。崔成有病,而废之,而立明。成请老于崔,崔子许之。偃与无咎弗予,曰:「崔,宗邑也,必在宗主。」成与强怒,将杀之。告庆封曰:「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唯无咎与偃是从,父兄莫得进矣。大恐害夫子,敢以告。」庆封曰:「子姑退,吾图之。」告卢蒲弊。卢蒲弊曰:「彼,君之仇也。天或者将弃彼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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