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并征会出自《左传 · 昭公 · 昭公十三年 》,乃并征会的作者是:左丘明。
乃并征会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乃并征会的释义是:乃并征会:指同时征召会合。
乃并征会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乃并征会的拼音读音是:nǎi bìng zhēng huì。
乃并征会是《左传 · 昭公 · 昭公十三年 》的第471句。
乃并征会的上半句是:诸侯不可以不示威。
乃并征会的下半句是:告于吴。
乃并征会的全句是:晋成虒祁,诸侯朝而归者皆有贰心。为取郠故,晋将以诸侯来讨。叔向曰:「诸侯不可以不示威。」乃并征会,告于吴。秋,晋侯会吴子于良。水道不可,吴子辞,乃还。

晋成虒祁,诸侯朝而归者皆有贰心。为取郠故,晋将以诸侯来讨。叔向曰:「诸侯不可以不示威。」乃并征会,告于吴。秋,晋侯会吴子于良。水道不可,吴子辞,乃还。 的上一句是:子干归,韩宣子问于叔向曰:「子干其济乎?」对曰:「难。」宣子曰:「同恶相求,如市贾焉,何难?」对曰:「无与同好,谁与同恶?取国有五难:有宠而无人,一也;有人而无主,二也;有主而无谋,三也;有谋而无民,四也;有民而无德,五也。子干在晋十三年矣,晋、楚之从,不闻达者,可谓无人。族尽亲叛,可谓无主。无衅而动,可谓无谋。为羁终世,可谓无民。亡无爱征,可谓无德。王虐而不忌,楚君子干,涉五难以弑旧君,谁能济之?有楚国者,其弃疾乎!君陈、蔡,城外属焉。苛慝不作,盗贼伏隐,私欲不违,民无怨心。先神命之。国民信之,芈姓有乱,必季实立,楚之常也。获神,一也;有民,二也;令德,三也;宠贵,四也;居常,五也。有五利以去五难,谁能害之?子干之官,则右尹也。数其贵宠,则庶子也。以神所命,则又远之。其贵亡矣,其宠弃矣,民无怀焉,国无与焉,将何以立?」宣子曰:「齐桓、晋文,不亦是乎?」对曰:「齐桓,卫姬之子也,有宠于僖。有鲍叔牙、宾须无、隰朋以为辅佐,有莒、卫以为外主,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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