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隐于亲出自《左传 · 昭公 · 昭公十四年 》,不隐于亲的作者是:左丘明。
不隐于亲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不隐于亲的释义是:不隐于亲:不隐瞒对亲人的不满或批评。
不隐于亲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不隐于亲的拼音读音是:bù yǐn yú qīn。
不隐于亲是《左传 · 昭公 · 昭公十四年 》的第141句。
不隐于亲的上半句是:治国制刑。
不隐于亲的下半句是:三数叔鱼之恶。
不隐于亲的全句是: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
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
的上一句是:晋邢侯与雍子争赂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刑侯专杀,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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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
的下一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