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与之宴出自《左传 · 昭公 · 昭公十七年》,公与之宴的作者是:左丘明。
公与之宴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公与之宴的释义是:公与之宴:君王与他一起宴会。
公与之宴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公与之宴的拼音读音是:gōng yǔ zhī yàn。
公与之宴是《左传 · 昭公 · 昭公十七年》的第70句。
公与之宴的上半句是:郯子来朝。
公与之宴的下半句是:昭子问焉。
公与之宴的全句是: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鸠氏,司马也;鳲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也。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既而告人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犹信。」
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鸠氏,司马也;鳲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