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孟与焉出自《左传 · 昭公 · 昭公二十九年 》,赵孟与焉的作者是:左丘明。
赵孟与焉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赵孟与焉的释义是:赵孟与焉:赵孟,指赵武,赵国的国君;与焉,参与其中。释义为:赵武参与了其中。
赵孟与焉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赵孟与焉的拼音读音是:zhào mèng yǔ yān。
赵孟与焉是《左传 · 昭公 · 昭公二十九年 》的第264句。
赵孟与焉的上半句是:其及赵氏。
赵孟与焉的下半句是:然不得已。
赵孟与焉的全句是: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着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赵氏,赵孟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着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赵氏,赵孟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的上一句是: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