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之杖以敲之出自《左传 · 定公 · 定公二年 》,夺之杖以敲之的作者是:左丘明。
夺之杖以敲之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夺之杖以敲之的释义是:夺之杖以敲之:用杖子夺过来后敲打。指用武力或强力手段夺取并打击对方。
夺之杖以敲之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夺之杖以敲之的拼音读音是:duó zhī zhàng yǐ qiāo zhī。
夺之杖以敲之是《左传 · 定公 · 定公二年 》的第33句。
夺之杖以敲之的上半句是:阍乞肉焉。
夺之杖以敲之的全句是: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阍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
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阍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的上一句是:秋,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冬十月,吴军楚师于豫章,败之。遂围巢,克之,获楚公子繁。 。
包含夺之杖以敲之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经】二年春王正月。夏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灭。秋,楚人伐吴。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
【传】二年夏四月辛酉,巩氏之群子弟贼简公。
桐叛楚。吴子使舒鸠氏诱楚人,曰:「以师临我,我伐桐,为我使之无忌。」
秋,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冬十月,吴军楚师于豫章,败之。遂围巢,克之,获楚公子繁。
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阍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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