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将杀女出自《左传 · 定公 · 定公四年》,余将杀女的作者是:左丘明。
余将杀女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余将杀女的释义是:“余将杀女”意为“我将杀掉你”。这是《左传》中鲁定公四年的一句记载,表达了一种威胁或决绝的情绪。
余将杀女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余将杀女的拼音读音是:yú jiāng shā nǚ。
余将杀女是《左传 · 定公 · 定公四年》的第449句。
余将杀女的上半句是:必犯是。
余将杀女的下半句是:斗辛与其弟巢以王奔随。
余将杀女的全句是:左司马戌及息而还,败吴师于雍澨,伤。初,司马臣阖庐,故耻为禽焉。谓其臣曰:「谁能免吾首?」吴句卑曰:「臣贱可乎?」司马曰:「我实失子,可哉!」三战皆伤,曰:「吾不用也已。」句卑布裳,刭而裹之,藏其身而以其首免。楚子涉雎,济江,入于云中。王寝,盗攻之,以戈击王。王孙由于以背受之。中肩。王奔郧,钟建负季芈以从,由于徐苏而从。郧公辛之弟怀将弑王,曰:「平王杀吾父,我杀其子,不亦可乎?」辛曰:「君讨臣,谁敢仇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将谁仇?《诗》曰:『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强御。』唯仁者能之。违强陵弱,非勇也。乘人之约,非仁也。灭宗废祀,非孝也。动无令名,非知也。必犯是,余将杀女。」斗辛与其弟巢以王奔随。吴人从之,谓随人曰:「周之子孙在汉川者,楚实尽之。天诱其衷,致罚于楚,而君又窜之。周室何罪?君若顾报周室,施及寡人,以奖天衷,君之惠也。汉阳之田,君实有之。」楚子在公宫之北,吴人在其南。子期似王,逃王,而己为王,曰:「以我与之,王必免。」随人卜与之,不吉。乃辞吴曰:「以随之辟小而密迩于楚,楚实存之,世有盟誓,至于今未改。若难而弃之,何以事君?执事之患,不唯一人。若鸠楚竟,敢不听命。」吴人乃退。鑢金初官于子期氏,实与随人要言。王使见,辞,曰:「不敢以约为利。」王割子期之心,以与随人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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