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不许出自《左传 · 定公 · 定公十四年 》,余不许的作者是:左丘明。
余不许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余不许的释义是:余不许:不允许,不答应。
余不许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余不许的拼音读音是:yú bù xǔ。
余不许是《左传 · 定公 · 定公十四年 》的第156句。
余不许的上半句是:使余杀其母。
余不许的下半句是:将戕于余。
余不许的全句是:大子告人曰:「戏阳速祸余。」戏阳速告人曰:「大子则祸余。大子无道,使余杀其母。余不许,将戕于余;若杀夫人,将以余说。余是故许而弗为,以纾余死。谚曰:『民保于信。』吾以信义也。」
大子告人曰:「戏阳速祸余。」戏阳速告人曰:「大子则祸余。大子无道,使余杀其母。余不许,将戕于余;若杀夫人,将以余说。余是故许而弗为,以纾余死。谚曰:『民保于信。』吾以信义也。」
的上一句是: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会于洮。大子蒯聩献盂于齐,过宋野。野人歌之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大子羞之,谓戏阳速曰:「从我而朝少君,少君见我,我顾,乃杀之。」速曰:「诺。」乃朝夫人。夫人见大子,大子三顾,速不进。夫人见其色,啼而走,曰:「蒯聩将杀余。」公执其手以登台。大子奔宋,尽逐其党。故公孟彄出奔郑,自郑奔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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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子告人曰:「戏阳速祸余。」戏阳速告人曰:「大子则祸余。大子无道,使余杀其母。余不许,将戕于余;若杀夫人,将以余说。余是故许而弗为,以纾余死。谚曰:『民保于信。』吾以信义也。」
的下一句是:冬十二月,晋人败范、中行氏之师于潞,获籍秦、高强。又败郑师及范氏之师于百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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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余不许这句的作品内容:
顿子牂欲事晋,背楚而绝陈好。二月,楚灭顿。
夏,卫北宫结来奔,公叔戍之故也。
吴伐越。越子句践御之,陈于檇李。句践患吴之整也,使死士再禽焉,不动。使罪人三行,属剑于颈,而辞曰:「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敏于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