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与范氏田出自《左传 · 哀公 · 哀公二年》,周人与范氏田的作者是:左丘明。
周人与范氏田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周人与范氏田的释义是:周人与范氏田:指周王室的土地与范氏的土地。周人与范氏分别代表周王室和范氏家族,田则指田地,即土地。这里的“周人与范氏田”通常用于描述周王室与范氏家族之间的土地关系或土地归属问题。
周人与范氏田是周代诗人左丘明的作品,风格是:文。
周人与范氏田的拼音读音是:zhōu rén yǔ fàn shì tián。
周人与范氏田是《左传 · 哀公 · 哀公二年》的第186句。
周人与范氏田的上半句是:

初。
周人与范氏田的下半句是:公孙尨税焉。
周人与范氏田的全句是:初,周人与范氏田,公孙尨税焉。赵氏得而献之,吏请杀之。赵孟曰:「为其主也,何罪?」止而与之田。及铁之战,以徒五百人宵攻郑师,取峰旗于子姚之幕下,献曰:「请报主德。」

初,周人与范氏田,公孙尨税焉。赵氏得而献之,吏请杀之。赵孟曰:「为其主也,何罪?」止而与之田。及铁之战,以徒五百人宵攻郑师,取峰旗于子姚之幕下,献曰:「请报主德。」 的上一句是:郑人击简子中肩,毙于车中,获其峰旗。大子救之以戈,郑师北,获温大夫赵罗。大子复伐之,郑师大败,获齐粟千车。赵孟喜曰:「可矣。」傅叟曰:「虽克郑,犹有知在,忧未艾也。」 。
初,周人与范氏田,公孙尨税焉。赵氏得而献之,吏请杀之。赵孟曰:「为其主也,何罪?」止而与之田。及铁之战,以徒五百人宵攻郑师,取峰旗于子姚之幕下,献曰:「请报主德。」 的下一句是:追郑师。姚、般、公孙林殿而射,前列多死。赵孟曰:「国无小。」既战,简子曰:「吾伏弢呕血,鼓音不衰,今日我上也。」大子曰:「吾救主于车,退敌于下,我,右之上也。」邮良曰:「我两靷将绝,吾能止之,我,御之上也。」驾而乘材,两靷皆绝。 。
包含周人与范氏田这句的作品内容:
初,卫侯游于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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