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之本出自《墨子 · 第四十七章 · 贵义》,草之本的作者是:墨子。
草之本是周代诗人墨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草之本的释义是:草之本:草木的根本,比喻事物的根基或基础。
草之本是周代诗人墨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草之本的拼音读音是:cǎo zhī běn。
草之本是《墨子 · 第四十七章 · 贵义》的第53句。
草之本的上半句是:譬若药然。
草之本的下半句是:天子食之。
草之本的全句是:子墨子南游于楚,见楚献惠王,献惠王以老辞,使穆贺见子墨子。子墨子说穆贺,穆贺大说,谓子墨子曰:“子之言,则成善矣!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贱人之所为’而不用乎?”子墨子曰:“唯其可行。譬若药然,草之本,天子食之,以顺其疾,岂曰‘一草之本’而不食哉?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岂曰‘贱人之所为’而不享哉?故虽贱人也,上比之农,下比之药,曾不若一草之本乎?且主君亦尝闻汤之说乎?昔者汤将往见伊尹,令彭氏之子御,彭氏之子半道而问曰:‘君将何之?’汤曰:‘将往见伊尹。’彭氏之子曰:‘伊尹,天下之贱人也。若君欲见之,亦令召问焉,彼受赐矣。’汤曰:‘非女所知也。今有药此,食之则耳加聪,目加明,则吾必说而强食之。今夫伊尹之于我国也,譬之良医善药也。而子不欲我见伊尹,是子不欲吾善也。’因下彭氏之子,不使御。彼苟然,然后可也。”
子墨子南游于楚,见楚献惠王,献惠王以老辞,使穆贺见子墨子。子墨子说穆贺,穆贺大说,谓子墨子曰:“子之言,则成善矣!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贱人之所为’而不用乎?”子墨子曰:“唯其可行。譬若药然,草之本,天子食之,以顺其疾,岂曰‘一草之本’而不食哉?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岂曰‘贱人之所为’而不享哉?故虽贱人也,上比之农,下比之药,曾不若一草之本乎?且主君亦尝闻汤之说乎?昔者汤将往见伊尹,令彭氏之子御,彭氏之子半道而问曰:‘